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郑州航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中园)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hkgggzy.cn:1808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6-20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郑州航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中园)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郑港财采公开-2026-20381 | 郑州航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中园)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是 | 2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编制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根据国家及河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标准和考核要求,围绕零碳园区项目分阶段实施路径,分年度细化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重点任务和实施项目,研究技术、政策、模式创新举措,通过验收并交付完整技术成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推动重点任务及考核指标要求的相关项目能够有序落地,开展技术方案审查及技术支撑等工作,协助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月底完成方案编制及交付。
5.3质量要求: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采购人预期要求,按照要求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并提供后续技术支撑与成果优化服务。确保方案通过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符合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通过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05日 至 2026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hkgggzy.cn:18082/)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 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 --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25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2. 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2号)规定的服务标准的80%收取,由中标人以转账形式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
地 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兴瑞汇金1号楼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371-87071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ok138cn太阳集团529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陈雨、石亚欣
电 话:0371-61311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雨、石亚欣
联系方式:0371-61311921